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近日,芜湖县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文件要求,四项措施全面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优化开发区“四最”营商环境。
一、强化统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单位各部门职责,健全责任、执法、问责机制,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实行专人专责,要求各部门分别安排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电商经营者登记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学习,着力提升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及市工商局下发的相关疑难问题解答资料。要求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登记、许可信息、主体信息公示、主体责任等相关知识,深入领会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要求及基本原则,重点学习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及操作方法,为电商经营者登记服务工作夯实理论基础。
三、加大宣传,引导电商诚信经营。充分利用县政务服务网站、网络、报刊等媒介,以及摆放窗口展板、发放操作手册等传统方式,宣传新《电子商务法》,尤其加大对“电商登记者为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这一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支持、鼓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同时详细告知新《电子商务法》对电商经营者登记提出的要求、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积极营造诚信守信的电商环境。
四、严格监管,营造安全网购环境。对开发区企业进行定期走访和电商节专项检查,要求严格落实经营场所和存货仓库的各项制度规范,若发现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积极引导并督促其尽快办理。依托网络交易监管平台,通过定向抽查、全面监测,严查网店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销售假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拓宽网购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受理办结网络市场消费投诉案件,堵牢网络市场的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