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是经济稳进向好的“压舱石”,其发展离不开土地等自然资源要素的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全省共出让工业用地面积近62万亩。今年以来(截至5月底),全省出让工业用地4.19万亩,占总出让面积比重已达到7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6个百分点,出让的工业用地中,民间投资项目占比在80%以上。
为了使工业用地管理更好适应产业技术变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 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6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指导意见》政策吹风会。
为适配产业发展新趋势,《指导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0条举措,全方位优化工业用地供给与管理服务。
做大总量、调优布局,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
工业用地控制线就是工业用地的“保护红线”,划入线内的工业用地不得随意调整为其他用途。浙江支持各地把这根线划清楚、把布局调合理、把管控要求说明白,并强调开发区(园区)要坚持以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保持工业用地合理比重。
同时,浙江积极用好存量用海空间,支持优先布局工业项目,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做优保障、应保尽保,为优质项目“赋能加力”
浙江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项目,根据项目不同类型,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例如对中小企业安排了专项计划指标,重点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项目发展,坚决不让优质的中小企业项目因为没有土地指标迟迟落不了地、开不了工情形发生。
另外,浙江还将加大对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等,推动工业用地储备,保证工业用地能持续稳定供应。
优选联评、精准配置,让用地价格“合理稳定”。
浙江支持各地建立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的准入评价体系,通过这套体系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确保整个过程“看得见、查得到、信得过”。
支持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可以采用“带方案”出让、“限价格+公开摇号”“限价格+竞贡献+公开摇号”等方式来供应工业用地。也就是说,工业用地可以通过比贡献、竞效率来取得。
创新形式、多元供地,让项目需求“分类施策”
为了更加精准地匹配项目需求,支持各地在科学研判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供地面积和供地方式,避免“地给多了浪费、给少了不够用”。
另外,工业用地也可以“混合用”,也就是说,在保障安全等前提下,工业用地不仅可以兼容研发、中试、仓储等功能,还可以和少量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混合布局,满足一些新质生产力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及商业配套于一体的复合需求。
完善政策、盘活存量,让低效用地“焕发新生”
浙江土地资源稀缺,必须深挖存量,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对需要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的工业企业,可以利用自有工业用地按要求提高容积率,鼓励工业企业用同样的地产生更多的效益。
比如相邻的工业用地可以“组团开发”,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投入产出要求也可以统筹一起算账,解决许多小企业混杂在一起、单个企业想改改不了的问题。
对于规划技术指标确实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工业改造项目,在安全、环保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经充分论证后,按“不低于现状”的标准进行改造。
提速审批、优化服务,让企业办事“省心省力”
推行用地、用海联合出让、组合出让。持续推进“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对符合要求的制造业项目,可以分次开展竣工规划核实,缩短投产等候时间。同时,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数据共享互通,强化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
接下来,浙江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保障工业用地需求,让好项目不缺地、好企业不愁地、好产业有地落,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