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惠丽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重要内容,审议《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议题。副区长徐知、袁园、王槐、王滨参加。
日前,徐惠丽就抓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部门、街道要认真落实市督察组“即知即改、即知严改“要求,针对督察发现问题,抓紧研究“从解决一个问题到推动解决一类问题”的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会议专题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重要内容,并听取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的情况汇报。
徐惠丽指出,黄浦区人口密度高,环保问题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容易多点爆发,容易反复回潮,群众感受度明显。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夯实各级领导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当前,督察时间过半,各部门、街道要继续保持随时响应的高效节奏,聚焦群众满意不满意,科学施策,对高发频发的环境问题抓细、抓实、抓反复。二要深化标本兼治。要聚焦现场问题,聚焦以往整改,加大问题认领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坚持立查立改,动真碰硬;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创新工作方法,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三要着眼长远发展。要结合编制“十五五”规划,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推动长期治理能力提升。徐惠丽强调,要对督察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全力支持督察工作圆满完成。
会上,公众代表受邀列席了关于《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审议。在听取情况汇报后,公众代表秦春、田欣农认为,新修订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科学有效,切实可行。他们建议,在强化合规基础、衔接区域战略、提升审批效率、激活社会资本、强化数字化监管与全生命周期资产盘活、增设“绿色通道”等方面进一步补充完善。
徐惠丽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吸纳公众代表的意见。《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对黄浦“十五五”期间建设发展十分重要,要做好相关衔接,高效率推进新项目的优化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