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暑假师生旅游高峰,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近日就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相关通知。教育部要求全体师生少旅行、少聚集,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上海市教委要求所有师生员工离沪要报备,做好路途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开始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外省市来沪返沪并参加校园聚集性活动的,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7月30日,上海市教委发布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上海市教委要求所有师生员工离沪要报备,做好路途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开始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每日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应在抵沪后尽快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需接受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及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的师生员工,一律需接受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及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非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市)返沪入校的人员需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同时,上海将严格校园管理,全面细致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控制校园各类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行。外省市来沪返沪并参加校园聚集性活动的,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校,严格落实进校审批、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留校师生员工离校前须向学校报备,返校后应及时报告行程信息。严格学生公寓管理,学生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坚决杜绝留宿、借宿等情况。校园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暑期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
市教委提醒师生,居家和外出活动期间应切实加强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要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七月中旬,教育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8月2日,教育部再次印发紧急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暑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确保师生安全防护指导到位。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松懈不大意,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注意安全,少旅行、少聚集,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提升师生接种意愿,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稳妥有序做好符合条件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引导家长增强暑期防疫意识,加强家校协同防疫,强化共同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严格控制组织开展大型活动。严格控制暑期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前期已发布通知确定暑期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原则上应延期举办。确需在暑期举办的大型活动应采用线上方式举办。确需采用线下方式举办的,应坚持属地原则,须经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一旦所在区域出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应对处置。加强暑期实习、实训、实践学生管理,细化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涉疫情地区师生的关心关注和心理疏导。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确保暑期疫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切实履行教育系统防控责任,确保守土尽责。及早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强化部署调度、联防联控、督导检查,科学谋划和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织密织牢暑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