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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在三省全面试点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新华社  

  记者近日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在全国已试点五个城市的基础上,内蒙古、浙江、四川三省将全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等五个城市率先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预计通过3至5年的试点,到2025年前后向全国推广改革经验。

  医疗服务价格指医院直接提供的医疗技术项目、设备设施服务的收费标准,但不包括药品费用和医疗耗材的费用。

  过去,除财政投入外,公立医院收入主要靠药品差价、医用耗材差价和医疗服务费用。其中药品和医用耗材占大头。近年来,随着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落地见效,公立医院对医疗服务收入依赖程度逐年加深。

  “医院和医务人员也越来越关心医疗服务价格。表面上,他们是关心价格涨不涨、涨哪些、涨多少的问题;实际上是关心医院能不能维持运行、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的劳动有没有通过价格反映出来。”业内人士指出,但对于广大群众来说,看病就医的支出毕竟是负担,他们不希望医疗服务大幅频繁涨价。

  记者了解到,价格改革难点就在于,如何在医院医生的涨价诉求,与患者、医保基金的可承受力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中,达到保民生、促发展、推改革的目标。

  国家医保局表示,价格改革是探索政府“管总量、定规则、当裁判”的新机制,把调不调、调多少、调什么、怎么调的技术性问题,与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系统性问题统筹起来,形成综合效应。

  “调不调”要探索调价与否的总阀门与经济社会发展、医药费用增速、医保基金收支等因素联系起来。“

  “调多少”要探索调价“预算”的宏观管理、确定规则和指标体系,力争实现公立医院控费和医疗调价总量双向挂钩。

  “调什么”要引导医院靠服务质量吸引人、靠技术价值获得回报。

  “怎么调”关键是调价“预算”怎么科学合理并均衡地落到具体项目价格上。

  近年来,药品耗材价格降下来了,医院在努力降本增效,也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有利窗口,被形象地称为“腾笼换鸟”。

  “这次改革试点希望与药品耗材的价格本身不再发生这种直接的关联。”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指出,药品耗材降价腾出空间,首先要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包括群众从降价直接得到实惠,也包括统筹用于支付集采结余留用、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以及调整现有医疗服务价格等,以满足参保群众对新药品、新技术的使用需求。

  记者了解到,全国五个试点城市在三年试点期间,不断在上述几个方面进行摸索实践。五个试点城市已按新机制平稳实施两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一批价格处于低位、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上调,包括护理、手术、中医等,同时设备物耗占比为主、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有所下降。蒋昌松指出,有升有降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一个总体的方向,这样正面回应对医院、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认可。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符合预期目标。

  “乐山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医保局、四川省医保局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在全国500万人口以下中小城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落地模式。”四川省乐山市医保局负责人王素英认为,两年试点过程中,关键是构建“底层支撑”基础上,推动机制“落细落实”,放大试点“综合效应”。

  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乐山市医疗服务价格经过两轮调价,共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302项,占全部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数的20.4%,协同医保支付政策优化,全市患者次均费用较试点前下降4.7%,患者医疗费用稳中有降。

  王素英称的“底层支撑”包括,一是建立了国省市联动机制。在国家医保局全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领衔”推动,省、市医保局坚持“一体化办公”方案共商。二是选取成都等五个邻近城市并系统收集其基线数据,作为全程对照体系。三是依托全国专家建立智囊团队,建立健全智库支撑,参与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此外,乐山着力优化调价规则,推动机制“落细落实”。乐山市医保局工作人员韩佳锟介绍说,总量管理调控机制上设置“升降价绑定”规则,要求医院申报降价项目总量不得少于涨价项目总量的10%,避免调价“只升不降”。同时引导医院降低CT类等项目价格,进一步扩大调价总量。

  “我们探索利用相关政策协同,进一步放大改革试点的综合效应。”韩佳锟说,这包括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调价项目与集采政策联动。优化复杂型项目政策分加分条件,规定集采耗材单独收费的项目可获政策性加分,进一步增大其调价机会。第二轮调价中,全市共申报与集采相关的项目52项中选31项,平均涨幅22%,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是医保报销政策与调价衔接。两轮调价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的比例分别达到92.3%和97.1%,预计全市医保基金增加支出9200余万元,占两年医保预算总收入的0.8%。

  三是改革试点与DRG支付协同。遴选人工晶体类、大血管类、关节置换类手术项目作为试点,将调价结果与DRG具体病例关联,使调价结果实时反馈至医保支付端,解决了DRG付费模式下价格变动与医保支付不同步的问题,倒逼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更好明确发展方向。

  自2021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厦门市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93项。厦门市在国家医保局的直接指导下,形成了“管总量、定规则、当裁判”为指导思路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机制。

  “既满足医院合理的调价需求,防止医院盲目报价,又确保价格调整在群众能承受的合理区间。”福建省厦门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小平介绍说,厦门将价格长期处于低位但技术劳务价值高的抢救、换药、注射等项目价格上调;同时下调磁共振、糖化血红蛋白测定等检查化验类项目价格。

  曹小平说,厦门市医保局将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宏观数据,作为基础指标;公立医院控费效果等反映公立医院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的微观数据作为调节指标,据此形成总量基准值。在此基础上精准测算,确保调价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公立医院运营和医保基金运行同向而行。

  “在试点中,我们发现医院存在盲目报价、冲高报价等问题。为此我们设计了一套合理科学的报价规则加以引导。”厦门市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处副处长叶喆喆说。

  一是调增总量越高,调降总量也越多。医院报价方案需满足调降总量不少于调增总量的20%,引导医院主动控制报价总量,多考虑调增体现劳务价值的手术类项目,调降检查化验类项目,促使医院统筹考量,科学上报调价方案。

  二是对通用型项目从5个不同维度进行定量分析,最终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调价项目。实现了通用型项目在“政府主导”原则下,用客观数据说话,避免了“拍脑袋”人为主观调价的情形。

  三是设计综合评分规则,鼓励医疗机构小步快走、平稳调价,更好维持地区间合理比价关系。

  四是建立两轮报价规则,破解盲目报价难题。第一轮医院报价后即公示报价初步结果,第二轮报价医院可根据情况修正价格。通过两轮报价,引导医院主动优化报价项目价格,既可以推动不同医院间、不同项目间的充分竞争,又能通过两轮博弈,引导医院在合理范围内报价,从而实现在调价总盘子内,腾出更多空间让更多具有性价比的项目“中选”。

  五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临床专家库,组织专家对手术项目进行评分,这样评选结果更贴合临床实际,更具有合理性和权威性。

  “调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参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让更多患者受益。”河北省唐山市医保局副局长朱振波说,唐山市试点设计的目标是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建立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唐山市内三家服务量较大的非公立医院参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让更多的患者受益。”朱振波介绍说,价改工作人员一边处理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的情况,一边实地调研指导非公立医院参与,激发了非公立医院进行价格调整的积极性、主动性。

  2023年,唐山市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价格13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401项,重点向国家支持的中医、儿科、重点学科医疗服务方向倾斜,涉及调增金额6779万元,调减金额4427万元。

  朱振波认为,这得益于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原则下,建立了价格形成机制。这一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理念”,消除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降价之间“跷跷板”式的直接联系。唐山市医保局选取了患者费用变化、经济社会及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医院运行情况、患者和医保承受能力等43项指标,将改革目标、价格功能嵌入机制和规则中,确保指标体系可以科学合理地发挥作用。

  二是建立总量调控机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调价总量不再取决于医药费用腾出的空间,而是基于医疗服务收入的水平。唐山市以2022年医疗服务性收入32.51亿作为历史基数,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药总费用规模和结构、患者跨区流动、新业态发展等指标,重点考虑医保基金筹资运行情况结合实际,合理确定2023年调价总量。

  三是建立监测考核机制。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合作,定期监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与医保基金支出动态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和趋势分析,促使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调控、分类形成以及动态调整之间形成政策闭环,使价格管理和医院运行之间形成正向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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